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2号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美国大陆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
中国鲜枣出口美国。现将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18日
附件:海关总署关于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0年第42号公告附件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2020年第42号公告附件
(来源:食品法规中心) 【原题目:关于中国鲜枣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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